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2月1日讯(通讯员 郭伊凡)2月1日,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,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主任王梅主持会议。

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,决定接受宾心华同志辞去永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。决定任命王武文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。
会议期间,召开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,审议并决定了代理县长等事项。
经会议表决,决定王武文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。
王梅向王武文同志颁发了任命书,随后,举行了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。


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军、刘国庆、雷志罡、李兴师、郭建明参加会议,县领导尹涛、戴玲俐、何丽娟、李国斌、范睿列席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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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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